大理五星酒店承接大型會議酒店,提供會議場所同時提供場所的布置、打掃和飲水及音響等配套服務,酒店如何開具發票?
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后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會議展覽服務,是指為商品流通、促銷、展示、經貿洽談、民間交流、企業溝通、國際往來等舉辦或者組織安排的各類展覽和會議的業務活動。經營租賃服務,是指在約定時間內將有形動產或者不動產轉讓他人使用且租賃物所有權不變更的業務活動。
《財稅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十條規定,賓館、旅館、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經營性住宿場所提供會議場地及配套服務的活動,按照“會議展覽服務”繳納增值稅。
因此
大理五星酒店承接大型會議酒店提供會議場地及配套服務,應按照“會議展覽服務”繳納增值稅,開具“會議展覽服務”內容的發票。